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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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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内容
  • 项目亮点

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近年来,国务院相继颁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目录体系,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使用格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进一步促进全省公共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和开放共享,推动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增值利用,促进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浙江省正式启动全口径数据资源梳理及管理建设项目。基于目前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建设成果,进一步梳理确认全省省级办事事项需求、编制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理清市县公共数据资源、完善公共数据普查系统和公共数据目录系统、编制公共数据标准规范等工作。

1.开展市、县(区)公共数据资源梳理(开发市、县(区)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模块、提供市、县(区)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普查服务);

2.梳理及确认全省办事事项需求(省级非高频事项梳理、市县八统一事项梳理、“一证通办”改革的民生事项梳理);

3.编制2018年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4.制定公共数据标准规范(公共数据元规范、公共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评估规范);

5.完善浙江省公共数据普查系统(信息系统普查模块优化、事项需求与事项责任模块优化);

6.完善浙江省公共数据目录系统(信用目录映射功能开发、归集工单功能开发、其他平台对接接口开发)

 

浙江省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建设是在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和最多跑一次省级高频事项数据串梳理的基础上,以“统筹规划、分布实施,需求主导、讲求实效,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统一标准、规范流程”的推进思路,利用完善后的公共数据普查系统和目录系统,核查比对省级部门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编制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公共数据标准规范和绩效考核体系。基于省级部门公共数据资源梳理成果和标准规范,推进市、县(区)开展信息系统普查等资源梳理工作,进一步理清数据底数,掌握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分布、现状和特点,建立起统一的数据目录体系架构,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清晰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加速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