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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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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0项新举措》,要求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校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持续开展“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活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具体内容包括
1.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规范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2.向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定制、定向”式人才培养;开放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在辽新落地企业开展在职员工技能提升培训。
3.为重点企业提供政策倾斜。深入开展“双百”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对在辽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工作。
4.提高高校人才供给质量。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加快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发系列政策性岗位,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
5.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加强医学类高校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推进“医学+X”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培养一大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儿科、护理等方面优秀人才。
6.完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服务。拓宽高职院校多元化人才选拔渠道,满足广大考生多样化入学需求。推进农村专项计划招生,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
7.增加企业紧缺人才供给。在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遴选中对企业紧缺人才给予重点支持。
8.提升高校科技供给能力。指导高校主动对接企业,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并在省级科研计划项目立项时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印发高校重大科技成果手册,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辽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科技奖补过程中重点支持。
9.助力高层次人才引进。符合规定的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等人才的子女可享受选择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待遇。
10.提升干部履职服务能力。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持续开展“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活动,提升履职服务能力,推动广大干部转思想、转作风、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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